2007年12月25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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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区电梯广告收益应归谁所有
杭州市工商局建议将电梯广告列入《杭州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》
本报记者 姚力

  前几天,杭州某小区的江先生走进电梯间,发现里面多了个液晶电视,正不停地播放广告。江先生觉得有点烦,转过身去,又发现了制作精美的广告展板……汪先生心里犯堵:这广告进小区的电梯,作为业主我怎么一点都不知道?电梯广告怎么收费,收入都花去了哪里,怎么没有人出来解释说明一下?
  近年来,随着高品质楼盘逐渐增多,小区电梯广告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。不经意间,住宅小区成了广告市场的一块大 “蛋糕”。记者近日对杭州部分住宅小区进行了调查走访。
  汽车广告、地产广告……记者一进入位于杭州建国北路的某住宅小区,就在广告栏里看到了五花八门的广告单页。随后,记者进入一栋高层住宅楼,按下一部电梯的召唤按钮。电梯门打开,只见电梯厢内前、左、右三个方向各有一块宣传广告牌。记者随后前往东河社区、河滨公寓、金鹿雅园、新华坊等十多个居民小区查看,发现情况大多如此。
  “我们小区一般每块广告牌的月租金是600元左右。”一家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介绍说,这笔收入用于小区内公共设施的养护和维修。另一家小区的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表示,用小区公共设施做广告是物业公司的一种创收方式,“与业主关系不大”,很多业主对这些费用也不是很“敏感”。
  而记者在走访时了解到,大部分小区业主对物业上所附着的广告的收入状况并不了解。“小区会定期公布物业管理的收支情况,不过广告收入这一块从来没有看到过。”朝晖某楼盘业主张先生的说法很有代表性。
  小区里放不放广告该由谁说了算?广告收益应归谁所有?浙江天复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军民律师指出,《物权法》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(电梯、外墙面等)享有权利,承担义务。物业服务企业无权在业主共有的电梯、外墙体随意投放广告。至于广告收益,李军民认为,这笔钱应归全体业主所有,因为买房合同明确约定“公用面积和共用设备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”,利用业主共有资源赚的钱理应归属全体业主。如果小区内的广告收入不公开,还要业主分摊其损耗的电费和维修费用,就很不公平。
  发生纠纷时,业主可通过诉讼等方式要求物管停止侵害,赔偿损失。李军民还建议:广告收益的具体使用办法应由业主大会定夺,并与物业协商执行;在尚未成立业委会的小区,物业公司在收取广告收益后必须单独列账,并定期向业主公布使用情况。
  另据悉,针对电梯广告管理存在的各种问题,杭州市工商局最近已建议将电梯广告的管理列入到《杭州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》当中。